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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池三集一体恒温除湿热泵热回收标准(三)
发布时间:2019-10-04   点击次数:4919次

游泳池三集一体恒温除湿热泵热回收标准(三)

5.6耐盐雾性
5.6.1热回收热泵所用电镀件镀层每100 cm2面积上不应超过2个锈迹、锈点;镀层面积不小于100 cm2 时,不应出现锈迹和锈点。
5.6.2镀层上每个锈迹、锈点的面积应不超过1 mm2。
5.7游泳池三集一体恒温除湿热泵卫生要求
5.7.1池水换热器与池水接触的换热器内表面对池水水质不应产生二次污染。
5.7.2与池水接触的设备、管件等材质均应符合GB/T 17219的规定。
5.8游泳池三集一体恒温除湿热泵外观
5.8.1热回收热泵内部设备设施和组装柜体表面的防锈处理应该清洁、色泽均匀和光滑。
5.8.2热回收热泵各种电镀部件不应该出现气泡、皱纹、流痕、底漆外露、漏涂,以及剥落、针孔、露底、 花斑和划伤等缺陷。
5.8.3热回收热泵内部与制冷剂、润滑油接触的表面应清洁、干燥。
5.8.4装饰性塑料应耐老化,部件的表面应平整、色泽均匀和组装美观,不应该出现裂痕、缩孔、碎裂和 变形。
6游泳池三集一体恒温除湿热泵试验方法
6.1游泳池三集一体恒温除湿热泵试验条件
6.1.1热回收热泵除湿量和制热量的试验装置应执行GB/T 10870.GB/T 19411执行。
6.1.2热回收热泵试验时的水温、空气干球温度和湿球温度等工况应符合本标准4.6的规定。
6.1.3热回收热泵试验用仪表的型式和精度及电源条件应按GB/T 10870或GB/T 17758执行。
6.2性能工况试验
6.2.1除湿热回收时,热回收热泵运行时所消耗的总功率试验,应按GB/T 19411执行。
6.2.2热回收热泵的能源效率应按GB/T 18430.1 .GB/T 19411.GB/T 17758的规定进行。
6.2.3带有辅助电加热的热回收热泵消耗功率应按GB/T 21362的规定执行。
6.2.4热回收热泵池水换热器水侧的阻力损失应按GB/T 18430.1的规定执行。
6.3游泳池三集一体恒温除湿热泵技术性能试验
6.3.1热回收热泵应按GB/T 21362的规定进行气密性试验。
6.3.2热回收热泵应按GB/T 21362的规定进行负荷工况试验。
6.3.3热回收热泵应按GB/T 21362的规定进行运转试验。
6.3.4热回收热泵应按GB/T 18430.1的规定进行机组水侧阻力测定。
6.3.5热回收热泵应按GB/T 17758JB/T 4330的规定进行噪声试验。
6.3.6热回收热泵应按GB/T 18430.1的规定进行振动试验。
6.3.7热回收热泵应按GB/T 18430.1的规定进行水压试验。
6.3.8热泵在额定功率和额定电压条件下风机运行时的风压、风速、风量及能耗等,应按GB/T 17758 的规定进行试验。
6.4热回收热泵应按GB 25131的规定进行安全试验。
6.5热回收热泵应按GB/T 14294-2008中附录C及附录D的规定进行热泵机组箱体变形率及漏风 率的试验。
6.6热回收热泵应按GB/T 1720的规定进行涂装涂层附着力试验。
6.7热回收热泵应按GB/T 2423.17的规定对机组的电镀件进行盐雾试验。
6.8热回收热泵与池水接触的换热器及全部部件、附件等材料。
6.9热回收热泵采用目测的方法对热泵机组进行外观检验。
6.10本标准6.1〜6.8的各项试验均应出具实验报告。
6.10.1实验报告的实验方法、内容、参数等参数及相应标准的规定进行计算过程及结果应如实记录和 填写。
6.10.2实验报告应有实验操作人员、审核人员的签字。
7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检验分出厂检验、抽样检验和型式检验。
7.2 出厂检验
7.2.1每台热回收热泵均应由制造商厂质量检验部门进行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应附产品合 格证。
7.2.2每台热回收热泵出厂检验的检验项目、要求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8的规定。
表8出厂、抽样和型式检验的项目、要求和试验方法
    
注:表中表示应进行检验;“一”表示不进行检验。
7.3抽样检查
7.3.1抽样方法应按GB/T 2828.1的规定进行。
7.3.2抽样检验的样本应从岀厂检验合格的同型号产品中抽样,抽样检验产品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
法,应符合表8的规定。
7.3.3抽样检验的批量、抽样方案应符合表9的规定。
表9抽样检验的批量方案

7.4型式检验
7.4.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做型式检验:
a) 试制的新产品和老产品转厂试制产品的定型鉴定时;
b) 当产品在设计、工艺、结构和材料等有重大改变时;
c) 停产一年以上,恢复在生产时;
d) 连续生产的产品,每年不少于1次;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7.4.2型式检验的样本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样1台。
7.4.3型式检验的项目、要求、试验方法,应符合表8的规定。
7.4.4型式检验运行时如有故障或不符合表8规定要求,应判断为不合格。
7.5判定规划
7.5.1出厂检验:
a) 每台热回收热泵均应按表8规定的项目进行出厂检验,全部符合要求者,判定为合格产品;
b) 出厂检验中对不合格的检验项目允许进行补修,并对补修项目进行再次检验,如仍不合格,则 判定不合格产品,并不得出厂。
7.5.2抽样和型式检验:
a) 从出厂检验合格产品中随机抽检1台,应按表8规定的项目进行抽样检查,全部符合要求者, 判定本批产品全部合格;
b) 如抽检产品有一项不合格,允许在该批出厂检验合格产品中,再抽取样本2件按表8规定的项 目进行检验,若检验全部合格,则判定合格,若检验仍不符合表8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不 合格。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8.1.1每台热回收热泵应在明显位置设计永久性铭牌,铭牌的规格应符合GB/T 13306的规定,铭牌应 包括下列内容:
a) 制造厂名称、地址及商标;
b) 产品型号和名称;
c) 主要技术参数:名义除湿量、名义制冷量、名义制热量、水加热制热量、水流量、制冷剂代号及其 充装量、电源(电压、相数、频率)、输入总功率、水侧压力损失;
注:热回收热泵如配置了辅助电加热器,则在“除湿量""制热量”及“输入总功率"的后面加括号,括号内注明电加热 器的名义功率值;
d) 如有外置冷凝器,应由下列参数:
1) 风冷式外置冷凝器:型号、编号、制冷剂代号、散热量、风机数量和功率、风量、电源(电压、 相数、频率、电流);
2) 水冷式外置冷凝器应由下列参数:型号、编号、制冷剂代号、水流量、设计进水温度、设计出 水温度。
e) 产品出厂编号、产品标准编号;
f) 产品制造日期。
8.1.2热回收热泵相关部位上应设有工作状态标志:风机旋转方向、水流方向、安全接地和警告的标 志、指示仪表和控制按钮的标志等。
8.1.3应在机组铭牌和产品说明书中,标注产品执行标志编号。
8.2随机文件
每台热回收热泵出厂时,应随带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和装箱单。
8.2.1产品合格应包括下列内容:
a) 产品型号和名称;
b) 产品岀厂编号;
c) 制造厂商标和名称;
d) 检验结论;
e) 检验员、检验负责人签字和印章、检验日期。
8.2.2产品说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a) 产品型号和名称、工作原理和特定、适用范围、执行标准;
b) 主要技术参数;
c) 产品结构示意图、系统图、电气原理图及接线图;
d) 安装说明和要求;
e) 符合GB/T 9969规定的使用说明和要求、维修及保养的注意事项;
f) 机组主要部件名称、数量;设备设计图样(安装示意图、安装基础图等);
g) 备件目录和必要的易损零件数量等。
8.3包装 8.3.1热回收热泵包装应符合GB/T 13384的规定。
8.3.2热回收热泵包装前应进行清洁处理,各部件应清洁、干燥,机组外露的不涂漆加工表面应采取防 锈措施,螺纹按头用螺塞封堵,法兰孔和管按口应用盲板封盖。
8.3.3制冷剂充装:
a) 制冷量小于40 kW的机组,应充注额定量的制冷剂;
b) 制冷量大于或等于40 kW的机组,如充入干燥氮气时,压力宜控制在0.03 MPa〜0.10 MPa表 压范围内。
8.3.4每台热回收热泵应外套塑料袋或防潮纸,独立牢固封闭包装,在摩擦处加软垫并固定在箱内,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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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运输中受潮和发生机械损伤。
8.3.5热回收热泵储运包装、收发货标志和储运图示标志,应分别符合GB/T 6388和GB/T 191的规 定。包装箱上应有清晰的下列标志:
a) 收货单位名称;
b) 制造单位名称;
c) 产品型号和名称;
d) 净重、毛重;
e) 外形尺寸;
f) “小心轻放”“向上”“怕湿”“怕淋”和堆放层数。
8.4运输
8.4.1热回收热泵应设有专用的安全起吊标志和支座固定装置,不应用钢丝绳直接与机组部件接触和 捆绑进行起吊。
8.4.2机组上部不应堆放设计以外的重物或振动部件。
8.4.3机组应整体搬运,搬运不应该滚动、碰撞、压伤、窜动和倾斜。
8.4.4机组运输过程应避免雨淋和过度急刹车,并注意防火。
8.5贮存
8.5.1机组应库房贮存。
8.5.2贮存库房应地面平整、坚固,且环境应通风、干燥和无腐蚀性气体干扰。
8.5.3机组应按包装标志并列整齐排放,不应堆放,且应远离热源,避免阳光直射,并注意防火。电气 设备和仪表等应有防尘、防水和防潮措施。
8.5.4机组贮存时间不应超过一年。否则应进行重新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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