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泳池水处理设备机房相关技术要求
发布时间:2022-12-06   点击次数:1913次
一.泳池过滤设备
池水过滤设备应邻近循环水泵
1.设备外表面距建筑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0.70m;
2.相邻过滤器设备外表面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0.80m;
3.设备的操作面应面向通道布置;
4.过滤设备上方距建筑结构最低点的净间距不应小于0.60m.
二.泳池消毒设备与加药间
a、消毒剂制取设备与加药间应分别单独设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置独立的每小时不小于12次换气次数的通风系统;
2.房间内地面、墙面及门窗等均应采用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
3.应有安全的供电照明设施;
4.房间内应具有冲洗地面、货架的给水和排水条件;
5.房间门口应设置紧急清洗装置。
b、臭氧发生器房间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及配套设备距墙、设备上空距结构最低点的距离不应小于0.80m;
2.温度不应超过30C°,湿度不应大于60%,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应少于12次;
3.冷却水应不间断供应,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规定。
c、采用氯制品消毒剂的加药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同化学药品加药设备投加系统应以不同颜色或醒目标志加以区别。
2.加药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同加药设备的有效净间距不应小于1.0m;
2)房间的操作通道宽度不应小于l.20m。
3.加药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房间净高不宜小于3.0m;
2)房间地面、墙面、门窗和通风系统均应为耐腐蚀材料;
3)房间应设换气次数不少于12次/h的独立机械通风,且与其他进风口的间距不应小于10.0m;
4)房间应设给水与排水设施,且电气设施应防腐蚀。
d、次氯酸钠和盐氯发生器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I.次氯酸钠发生器设备有效氯产量超过1000g/h时,应设在独立无阳光直射的独立房间内。整流配电装置应与发生器分室设置,且距离不应超过3.0m。
2.发生器与墙面、发生器与发生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0.80m,操作与运输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0m。
3.发生器生产次氯酸钠溶液应经计量泵投加到池水循环水给水的管道内。
4.发生器间应有良好的通风,湿度不超过85%,并应设置与大气相通的通风设施,通风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应少于12次; 排放口应高于建筑屋面1.0m,给水和排水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规定。
5.发生器冋地面、墙面、门窗和通风系统均应为耐腐蚀材料。
6.房间的供电、防爆、防火及环境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次氯酸钠发生器安全与卫生标准》GB 2823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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